市本级出台教师周转住房管理办法
日前,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常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市直24所学校(5所市属大中专院校、19所市直中小学校)1000余套周转住房使用管理有了明确统一的依据。
一是明确责任。该办法明确并压实有关主管部门和市直学校在市直学校周转住房指导协调、清查盘点、使用审批、配租调剂、备案管理、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责任,做到权责一致,运转有效。
二是统一标准。该办法明确市直学校周转住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统一促公平,实行申请资格、申报资料、办理程序、合同版本、房间配置、使用周期、收费管理“七统一”。
三是规范管理。该办法要求各学校建立周转住房定期清查制度,动态管理周转住房信息台账,做好周转住房维护维修和日常管理;明确各学校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在清查盘点及建立本校教师周转住房信息台账的基础上,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所有教师周转住房每套的租金单价;同时还建立了监督与违约处理机制。
该办法的出台促进了市直教育系统教师临时住房困难解决,规范了市直学校教师周转住房使用管理。

湘公网安备:43070202000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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