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政府采购作为资产购置入口、机关运行保障、预算执行落地的重要环节,在促进资产节约配置、提高资产处置使用收益、控制资产运行耗费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既是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核心载体之一,也是将厉行节约要求转化为制度实践的重要抓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条例》对采购工作的指导意义,认真履行国管局党组赋予的职责使命,立足集采机构“国家队”职责定位,坚持为民理财、为国采购宗旨,努力为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采购支撑,为中央和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服务。
深刻领会政府采购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是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财政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发挥着保障机关高效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培育和引导产业发展等作用,应当从政治高度、法治角度、发展维度把握《条例》的核心内涵,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机关事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其中特别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并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关乎党执政根基、关乎国家资源高效利用的政治要求。政府采购是政府经济活动的窗口,资源配置效率、资金使用效益直接反映政策执行力,体现机关事务工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成效。落实《条例》要求,必须从根本上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指示精神转化为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和工作实践。
践行政府采购立法宗旨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立法宗旨,始终围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展开。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条例》对厉行节约的要求与政府采购立法宗旨高度契合、融会贯通,是立法宗旨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深化与细化。政府采购通过合理设置采购需求、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能够有效将财政资金节流落到实处。在廉政建设方面,《条例》强调“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要求,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深度契合。通过将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评审标准、成交结果等关键信息公开,将政府采购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防范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落实《条例》是政府采购制度发挥源头防腐作用的重要支撑,是将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实的关键举措,也是确保政府采购立法宗旨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
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红指出,机关事务工作要“服务党和国家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服务机关单位有序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为国采中心的工作明确了职能定位——政府采购不仅是机关运行的保障线,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连接线。落实《条例》是政府采购践行“三服务”要求的重要着力点。政府采购通过落实《条例》要求,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发挥政策功能,引导和带动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绿色采购等重点领域发展,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供更坚实的采购支撑,通过示范效应影响市场主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以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助力《条例》精神落实落细
国采中心始终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贯穿采购全生命周期,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融入采购全过程,以集中采购的高质量发展,助推《条例》贯彻实施。近3年,国采中心采购规模一年迈上一个百亿台阶,2024年达到472.06亿元,年度采购规模达到历史最高,节约资金107.29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8.52%,资金平均节约率14.51%。
——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按照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国采中心坚持规模与规范并重、资金节约与采购质效并重,将分散的采购需求归集整合,以规模化助力政策功能发挥。
国采中心立足中央集采平台优势、数据优势、资源优势,积极推进联合采购、结果共享。一是推进正版软件联合采购。国管局是中央宣传部正版软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采中心承担正版软件采购的具体职责。从2011年正版软件采购网上线以来,国采中心积极打造全国正版软件采购一张网,与上海、广东等15个省级集采机构签署了《正版软件联合采购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正版软件结果共享共用,实现采购额29.07亿元,中央集采结果惠及更多地区,提升了财政资金节约效应。二是推进区域联合采购。国采中心与北京、广东、安徽、云南、吉林、广西集采机构分别开展了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车辆加油等品目的框架协议联合征集工作,供应商一次投标即可打通中央和地方多个市场,降低了投标成本,扩大了采购规模效应。三是推动专家资源共享共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采中心积极推进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基本搭建起辐射全国的远程评标体系,在有关省(区、市)设立固定远程评标合作点20家。2024年开展远程异地分散评审项目169个,有力遏制了专家小圈子、被围猎等问题,同时大幅降低了异地采购单位参与项目评审的差旅等支出,为推动政府采购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出了有益探索。
编制中小企业服务指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有生力量,是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保障。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其中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采中心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编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指南》,汇总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19部,梳理采购全流程总结编制13个注意事项,当好政策落地的“讲解员”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员”。
落实节能环保采购政策,推广绿色采购理念。《条例》通过政策导向引导采购资金向优质、绿色、惠民领域倾斜,实现节约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国采中心严格执行节能清单强制采购、环保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对采用价格优先法评审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实行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在电子卖场中对7262款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予以标注,引导采购人优先采购。在采购文件编制中,对企业环保设备和举措进行考评,将绿色消费理念向生产端引导,实现勤俭节约、生态保护、惠民利民的多重成效。
——搭建采购需求标准体系,促进资产节约配置。按照国管局党组关于健全机关事务工作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体系的统一部署,国采中心发挥专业优势,不折不扣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有关职责要求,通过不断加强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建设,辅助采购人准确把握政策,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以需求标准建设助力机关运行成本管控,为机关运行经费拟定提供依据,推动机关运行成本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
发布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从源头环节节支提效。2023年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台式计算机等7个品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提出安全可靠测评要求。国采中心第一时间启动政策落地配套措施,深入调研上下游厂商技术路线等信息,形成《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执行,确保采购需求标准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在批量采购执行中,通过高效归集采购需求、科学设定评分规则等措施,降低采购价格。2025年1月至今,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和复印机、空调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资金节约率分别达到15.71%、47.32%、61.16%。
编制多应用场景采购需求导引,严格规范需求制定。国采中心在总结采购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需求标准,形成了高校物业、保安,医院家具、物业等细分应用场景的采购需求导引;与国家移民局、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合作编制部门集采品目需求标准,进一步提升了采购需求标准的适用性和科学性。国采中心在门户网站专门开设采购需求管理专栏,已上线30个品目标准或导引。这些标准化成果均已嵌入电子化采购系统,采购人可直接使用,有效避免了需求制定的倾向性、排他性,同时促进了采购需求由分散化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实现了资金节约。
系统嵌入工程全链条采购文件范本,助力打造优质廉洁工程。为落实国管局党组“真邀真请真招标,打造优质廉洁工程”要求,国采中心制定《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应对围标串标问题工作方案》,围绕集采机构、采购人、投标人、评审专家4类当事人,聚焦项目委托、文件编制、项目评审、确认结果及合同履约等关键环节,提炼出13项重点举措,强化内控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修订《涉密采购工作规程》,明确各环节保密管理职责。工程类项目横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适用法规条款多,为规范采购程序、提升采购质效,国采中心编制了包含设计、造价、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监理等全链条采购文件范本,并嵌入国采中心电子化采购系统,为采购人提供专业支撑。
——加速政府采购智能化,促进机关运行降本增效。《条例》明确要求“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近年来,国采中心已建成“一个基础平台+多个业务子系统”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单独委托项目及小额零散采购均通过线上完成,实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政府采购”,于2023年成立了政府采购人工智能应用研究课题组,重点探索人工智能在单独委托项目“编、审、投、开、清、评”全链条场景应用,力求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而促进机关运行降本增效。
引入智能工具,严把采购质量关。政府采购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庞杂,行业领域门类多,采购政策及技术指标工作量大,国采中心以工程类项目为试点,积极引入智能审查工具,推动“人防”向“技防”转变。一是深化智能清标工具运用,加强对文档雷同性、报价规律性等问题的检测,防范围标串标问题;二是开展采购项目数字化试点,从采购需求数字化逐步向智能评审探索,完成国家移民局等单位项目需求结构化、智能辅助评审的全链条试点;三是引入采购文件审查工具,严把文件质量。工具通过内嵌多项法律法规,搭建基于大模型的语义理解能力及敏感词库,对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资质、评审因素及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方面内容进行全方位审查,避免文件出现“量体裁衣”定向编制问题,确保公平性和客观性。
推广远程评审,减少人工成本。国采中心服务中央各级预算单位近4万家,采购人遍布全国各地,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采购人少奔波”,国采中心积极探索远程评审,搭建起辐射全国的远程评标体系,削减了采购人参与项目评审的支出:一方面,在全国设立20家固定远程评标合作点,地方采购人可就近选择合作点远程参与评审;另一方面,创新移动评标新模式,项目在哪,评标室设在哪,送服务上门,为采购人大件、大量样品评审提供了便利。截至目前,已完成远程评审项目983个,为1076名采购人代表提供了远程评标服务,累计节省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161.4万元。
以《条例》精神为指引,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的新空间
政府采购既是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财政宏观调控的重要一环,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锚定长远发展,以新时代的战略视角深化对政府采购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作用的认识。为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实践探索”走向“长效常态”,要以法律为根本遵循,通过立法完善与制度协同,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筑牢法治根基。
立足法律制修订强化政策功能落地执行。集采机构的政治机关定位决定了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修订中要进一步强化集中采购机构法定职责,使其更好发挥政策功能。一是强化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定位。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要在强调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作用建设,统一确定集中采购委托代理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集采机构要立足规范化,向专业化服务延伸,特别是在扶持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绿色发展等政策功能落实中赋予集采机构必要的执行职责和监督制约职能,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重点采购项目,要明确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以充分降低采购成本,落实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二是以全国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为牵引,加快构建政府采购统一大市场。各地区集中采购品目雷同、标准统一,采购方式基本一致,重复组织采购和平台建设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下一步要以建立全国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为牵引,加强地区间集采机构的合作协同,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联合采购扩面提量,更好发挥采购规模效应和政策功能。
依托机关事务管理立法强化政府采购与机关事务管理的协同联动。政府采购作为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立法过程中找准定位,发挥更大作用。一是在资产配置、服务采购等方面,以标准化的采购需求指引为抓手,将机关事务管理理念嵌入采购入口环节,落实相关品目实物定额、服务标准和性能指南,细化采购需求,优化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结果精准匹配机关运行需要。二是持续发挥好政府采购对机关事务工作的保障支撑作用,深入挖掘采购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成果及时反馈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职能部门,反哺标准的调整拟定,从源头上促进资产节约配置,为科学决策、常态监管提供支持,助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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