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出行!常德市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近日,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采购交流会。常德申湘汽车、锦尚汽车、裕安贸易、仁达车务、东亚汽车、天力汽车等公务用车购置协议供应商参会。
常德市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交流会
会议介绍了我市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背景要求、公务新能源汽车需求等情况。各供应商积极响应,推介了公司现有比较符合公车购置需求的新能源汽车的车型、价格区间、参数配置、车辆性能、续航里程、质保服务等情况。目前,通用别克、一汽大众、广汽新能源、江铃爱驰等多个品牌及车型比较符合公务新能源汽车需求。
会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新能源汽车供应商提出,突出站位,深刻认知推进新能源汽车的重要价值;主动出击,及时把握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进入风口;贴近服务,有效提供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标准清单;全维联动,着力营造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整体态势。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为引领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行绿色出行,出台有关文件,倡导公共机构人员上下班绿色出行,主动采用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置驾乘新能源车辆等能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交通出行方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应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从2021年7月1日起,有2辆以上公车编制的公共机构或公车平台在更新购置公车时,应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或公车平台一次性更新购置2辆以上公车时,应采购1辆或原则上不低于30%的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能源汽车优先使用国产品牌。租赁车辆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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