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纪委、市财政局开展公务用车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解决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防范和化解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实现公务用车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和省委巡视有关要求,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纪委、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开展公务用车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全市开展公务用车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为不符合实物保障用车条件的个人提供固定用车、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长期租用社会车辆“以租代购”变相增加公务用车、违规改变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及应装未装北斗车载定位终端和不通过公车信息平台申请调度公务用车等十二类违规行为作为专项治理重点。专项治理分为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了时间节点。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在前期公务用车自清自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十二类情况,逐一比对,列出清单,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应立行立改;对管理不规范的,应加强教育,理顺秩序,确保规范。
为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推进全市公务用车规范管理,确保“未巡先改”落实到位,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门到“四大家”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通过座谈和现场查看公务用车派车记录及运行轨迹、车辆现状等方式,对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和改进建议。下一步,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分批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纪检部门将对自查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查处。对专项治理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将从严从重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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