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制定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
近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出行、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节能降碳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国家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
《措施》明确,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编制计划,除特殊工作要求或无适配车型外,需新购入或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应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
同时,还将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适配车型参考目录,采取集中洽谈、调研协商等方式,鼓励车企推出更多性价比更高、符合配置标准的公务车型,提供优质售前、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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