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帮家人(配偶、子女、父母)代缴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家人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需要满足两大条件:主账户人须为我市参保职工,参保状态正常且个人账户有足够结余;被绑定人须为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且为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
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业务,首先需要设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通过下载“湘医保”App,或进入微信“湘医保”小程序,登录后在首页“业务办理”中找到“家庭共济”,点击“共济申请”后,确认参保信息,在个人账户有余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情况下,点击下一步;输入被绑定人身份证号,选择共济时间,勾选承诺,点击下一步,即可绑定成功。在首页“业务办理”中点击“个账代缴城乡居民”,确认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度,勾选已绑定的缴费人员信息,点击“确认代缴”即可为已绑定的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据了解,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为380元/人,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在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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