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管理区)机关事务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管局《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32号)、省管局《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湘管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为基数,依据《湖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要达到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要求,在基准值区间内的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下降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高于约束值的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0%,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达标任务,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安排
深刻理解“双碳战略”。依照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反对奢侈浪费,鼓励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等。公共机构要带头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实施规划标准
抓好即将出台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和《湖南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实施,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传达上级精神,学习业务知识。(责任单位:市县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各公共机构。排前面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推进绿色办公
各公共机构要制定推进绿色办公措施,稳步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积极开展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见《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常管发〔2021〕1号〉附件2)。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常政发〔2019〕8号)等规定。废旧办公家具通过修复、调剂、交易、捐赠等方式继续使用等。(责任单位:各公共机构)
(三)践行绿色出行
绿色出行,人人践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倡导公共机构人员上下班绿色出行率(次数)达到50%,并实行月统计。(责任单位:各公共机构)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应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从2021年7月1日起,有2辆以上公车编制的公共机构或公车平台在更新购置公车时,应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或公车平台一次性更新购置2辆以上公车时,应采购1辆或原则上不低于30%的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能源汽车优先使用国产品牌。租赁车辆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有关公共机构)
(四)推动绿色建筑
依据《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建筑在2万㎡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新版国标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标识评价工作。推动各地区实施既有建筑以及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继续推进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推荐公共机构参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住建、机关事务〈节能管理〉、财政等部门,有关公共机构)
发挥节能项目补助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引导公共机构利用先进科技成果降耗增效。做好2020年节能补助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有关公共机构)
(五)制止餐饮浪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文明创建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工作常态化,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坚决制止机关餐饮浪费行为,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责任单位:市县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各公共机构)
(六)推广应用节能
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公共机构使用太阳能、水汽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实行“两优先”,将节约能源资源新技术、新产品,优先进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纳入相关制度文件,优先采购新产品或含新技术最大化产品。(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区县市〈管理区〉政府采购部门,有关公共机构)
(七)深化垃圾分类
以《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常管发〔2021〕1号)、《2021年常德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指标》、《常德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管发〔2020〕9号)等文件为依据,深入推进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未纳入常德市城区的区县市(管理区)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县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有关公共机构)
(八)推进节约创建
继续抓好《常德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常管发〔2020〕3号)落实,完成26家市直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达标任务。区县市(管理区)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与节水型单位建设。(责任单位:市县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有关公共机构)
(九)探索“互联网+节能”
落实“全国一张网”建设,开展能耗数据网上直报,实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推广应用全国节约型机关创建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区域间、部门间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节能。(责任单位:市县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各公共机构)
(十)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资源综合利用等系列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湖南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建筑、制止餐饮浪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生活垃圾分类、节约型机关创建、考核评价等内容要求及成果,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影响。文化部门团体应创作表演相关节目。宣传工作要深入基层,重点放在节能基础薄弱的县(市、区)以及教、科、文、卫、体等部门。(责任单位:市县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各公共机构)
完善优化公共机构节能教育培训体系,市县(管理区)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及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本系统)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节约型机关创建等节能业务工作培训。创新培训形式与内容,积极参加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的面授培训、远程培训,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重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培养。会同有关教学研究机构开展公共机构率先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课题研究。(责任单位:市县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各公共机构)
三、考核评价
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纳入的省政府对市州的绩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市文明创建考核范畴、创建模范机关考评等有关考评和结果运用。争取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综合性绩效考核等。(责任单位:市县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各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