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人大代表第02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3-03-01 10:22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市发改委: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文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编号022)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区县(市)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需分级推进

市委办、市政府办于2016年8月17日印发的《常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常办发〔2016〕12号)规定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市、县分级负责改革推进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市直党政机关先行示范,各地参改单位加快实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级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制,负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2019年6月20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常车改〔2019〕1号),标志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目前,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经全部完成,而区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基于各种原因尚未全部完成,须待条件成熟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工作建议

鉴于我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分别由市级和区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我局没有审批职能,我局作为成员单位,将积极配合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改革推进及相关工作。建议各区县(市)车改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各区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联系电话:市机关事务局国有资产管理科          7256203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