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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回复

2021-04-08 11:46 来源: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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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管提复〔2021〕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陈章波委员:

您与何兵才委员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全市国有资产效益的提案》(编号034)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方面,按照“三定”方案,市国资委主要“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及城市公用无形资产进行管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依法指导和监督区县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工作;监督检查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2021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明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政府分级监管的体制,建议县(市、区)可以参照市里做法,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

自2019年8月份从市财政局正式接转职能职责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和发扬国资管理使用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国资保值增值新路径,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基本情况

2018年,市纪委监委牵头对2014年以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开展了专项清查。2019、2020年,我局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情况再次进行了清查核实。截至2020年12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涉及70家单位共615处,面积608538平方米,年租金2238万元,其中门面商铺314间,面积48576平方米,年租金774万元;经营性房屋77处,面积108056平方米,年租金1349万元;住宅性房屋81处,面积9294平方米,年租金16万元;土地16处,面积约40万平方米,年租金21万元;其他资产13处(鱼塘、宿舍等),面积38239平方米,年租金约8万元。

二、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工作

1.抓制度建设。一是出台资产出租、处置办法。2019年9月和2020年7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常财发〔2019〕8号)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常财发〔2020〕2号),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提供了制度约束和政策依据。二是拟制出租合同范本。为妥善化解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我局吸纳借鉴民企万达公司、国企城建投公司等商业门面合同管理的经验做法,拟定了全新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范本,注重在源头化解和规避资产出租法律风险。三是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在原财政部门流程设计的基础上,我局拟定了新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办事流程、必收要件及相关表格,各申请单位基本按照新的流程和收件提出处置申请,运行顺畅,反映较好。

2.抓清查移交。一是制定清查移交文件。为进一步摸清和掌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2019年10月24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不动产)清查移交工作的通知》(常管发〔2019〕4号),对资产甄别、移交程序、责任主体、数据质量、时间节点、工作纪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实质性启动国有资产清查移交等相关工作。二是启动权属登记。按照中办发〔2017〕70号、湘办发〔2019〕13号、湘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办公用房、经营性用途等国有资产应统一登记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2020年10月下旬,市委市政府召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权属统一登记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12月前清查移交所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今年我局将组织相关机构实地核查,稳步推进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

3.抓分类管理。对接收的经营性资产,我局按照资产性质、类型、用途等进行甄别,分门别类列出清单,提出配置、使用、处置或继续经营的具体计划。根据资产特点,做到精准施策,“一资一策”,如散落机关办公院落外的资产,有产权的处置产权,没有产权适合经营的进行出租,力争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价值,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抓公开竞租、处置。单位成立一年多来,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移交的部分闲置国有资产,我局采用拍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截至2020年12月下旬,已公开招租4批次,成交61宗标的,面积共计7616.17平方米,原年租金162.75万元,拍卖成交年租金449.086万元,涨幅约176%。 2021年2月,我局已完成5处闲置不动产产权拍卖处置,成交总价761.573万元,有效盘活了闲置国有资产,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有2处(本市武陵区一处,面积82.3平方米;广州市白云区一处,面积82.2平方米)计划3月底完成拍卖。

5.抓支持通信建设工作。根据湘政办发〔2018〕53号和常政办函〔2019〕23号等省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文件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创新举措,印发了《关于支持常德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积极协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中央与省驻常单位楼宇屋面、绿化地带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的200多处使用标的,免费提供给铁塔常德分公司作为5G网络规模建设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场地,走在了全省市州前列,受到了协议各方的充分肯定。

三、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下步工作打算

1.完善监管体系。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湘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会同财政部门修订完善资产出租、资产处置办法,或制定出台相关解释性文件或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出租、处置流程。

2.加大处置力度。由于经营性用途国有资产管理线长面广,存量很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国资管理工作,我们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一是每年组织开展4-5批次闲置国有资产拍租,增加每批次拍租标的数量;二是每年组织开展2-3批次闲置国有资产产权拍卖,有效消化处置存量散落闲置资产。

3.创新经营机制。科学划分资产用途,对适合经营的资产,委托专业资产经营机构进行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管理;对适合开发的资产,实施整体开发,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四、市国资委关于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效益建议的答复

1.关于“成立专班,集中力量统筹推进”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市启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国资委先后开展并完成了部门企业清理、制定实施方案、出资人变更、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整体移交等工作。2018年10月,市国资委分别与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等6家企业原主管部门签订企业移交协议,基本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议县(市、区)可以参照市里做法,实行国有企业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2.关于“强化体制,建立完善制度保障”的建议。

为规范市属企业管理,市政府出台了《常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陆续出台了投资管理、国有资产交易等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管制度。建议县(市、区)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

3.关于“坚持“三公”,推行国资分类处置”的建议。

2018年以来,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市级平台公司按照省、市防化债工作要求,加大资产处置盘活力度,按程序公开处置了大量闲置存量资产,提高了资产利用效率。2020年以来,为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开展了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常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处置范围、处置原则、处置方式、工作安排及要求等。建议县(市、区)加大资产处置盘活力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4.关于“明晰责任,落实监管考核奖惩”的建议。

为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市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办法,每年度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企业负责人薪酬,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建议县(市、区)参照市里做法加强国有资产绩效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

感谢您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建议!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签发人:谢建平                     联系人:张跃强

联系单位: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6-7256203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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