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字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做好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22号)、《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办公用房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准确填报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提升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各区县市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常态化统计报告要求,认真对比上一年度统计报告情况,每年按时更新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库。

二、范围及内容

市直、区县市、乡镇党政机关本级(含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升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支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县市要高度重视,依托全国数据库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统计报告工作及时、高效,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二)加强领导。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市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本单位、本地区办公室牵头协调、办公用房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其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本地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顺利进行。市机关事务局统筹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并汇总全市信息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明确责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市统计汇总机关本级及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乡镇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情况,并将基础信息(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区县市办公用房管理部门统计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前须经本单位、本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批。根据授权,各区县市办公用房管理部门通过全国数据库将基础信息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市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定1 名领导同志牵头和1名联络员,填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登记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市机关事务局,联系人:余天皓;电话:15973650313,0736-7256738)。

(五)有效利用。此次办公用房统计信息要作为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立项、办公用房调整安排以及制定办公用房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依据。各级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应将信息统计报告及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纳入本地区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内容。

(六)时间节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市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分别于9月10日前向市机关事务局报送数据,市机关事务局10月1日前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数据。各级各部门要准确统计办公用房相关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统计报告工作,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对比更新上一年度报送数据,有较大出入的需另附书面说明。报送后如有新的情况,应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关信息。

附件:1、关于统计表格报送及其它相关注意事项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登记表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

关于统计表格报送及其它相关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市办公用房业务管理QQ群,所需文件及表格请加入工作群后自行下载。

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管委会作为市直单位统计报送,其统计基础信息由分管办公用房管理部门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ukey授权证书请各单位自行与技术业务服务单位联系,自行购买。联系人:宫女士,联系电话:010-89715112,15210538269。

四、办公用房信息上报表格,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中“第二章建筑分类和面积指标”进行分类统计。

五、办公用房信息统计以每栋楼为基本单位进行报送,其物业牵头单位为本栋楼的统计主体,其它单位应配合完成本次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

附件2

市级数据上报信息表2022.xls

县级数据上报信息表2022.xls

乡镇级数据上报信息表2022.xls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